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梦圆新城216套新房拟分房到户
来源:本站原创 作者:未知 发布时间:2018/4/17 16:54:56

4月12日,资兴矿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指挥部下发《关于梦圆新城216套新房计价的通知》资矿棚改现指【2018】12号, 标志着梦圆新城小区216套住宅即将分房到户。

一、216套新房住宅计价原则和标准:

216套新房住宅计价基本遵循一期计价原则,并结合资政办发[2011]37号文件精神,计价标准按照资矿棚改纪要[2015]14号执行:

1、新房建筑成本价按1192元/㎡计价。

2、新房建设成本价按1292元/㎡计价。

3、新房屋面积超过80㎡的,超出面积按市场价2280元/㎡计价。

4、新房楼层调差标准:一层调增10元/㎡,二层调增35/㎡,三层调增35元/㎡,四层调增30/㎡,五层不调不减,六层调减110元/㎡。

5、新房计价时,各项目单位(宝源矿业公司、周源山矿业公司、资兴实业公司,下同)须要求业主提供旧房产权证(不再退还)和本人户口簿原件。不能提供原件的,则按无房户计算新房价格。

二、配套的车库、杂房销售分配:

1、车库、杂房销售分配由各项目单位负责,原则上按住户预交款时间先后顺序分配(如有预交款住户),车库、杂房销售原则上优先棚改业主购买,但可对外销售。

2、根据集团公司要求,由各项目单位负责销售的商业配套部分,各项目单位必须按指挥部分配的任务完成销售目标。如未达到销售目标,资金缺口由各项目单位负责筹措解决。

3、交款程序按一期既定原则执行,购买者必须一次交款,代缴代收费用部分(维修资金和契税)按一期标准由项目单位代取(代收代缴费用标准以资兴市主管部门办证最终收取为准)。

4、门面销售由指挥部负责,联系人:邓见利:电话13875562077。

三、其他说明:

新房住宅代缴代收费用部分(维修资金和契税)仍按照一期标准由项目单位预收取。预缴纳标准为: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21元/㎡收取。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财税[2013]101号文件第四条: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改造安置住房,按1%的税率计征契税(代收代缴费用标准以资兴市主管部门办证最终收取为准)。

新房分房具体时间由各项目单位确定和操作。

稿源:本站原创

编辑:杨芯